市房管局长汪满火就经济适用房问题答记者

http://special.srzc.com 来源:上饶日报 日期:2007-2-2 16:28:00

    编者按:1月22日,本报报道的《今年中心城区将建14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一文,引起读者广泛关注。什么是经济适用房?谁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申购经济适用房需要哪些手续……带着读者的种种疑问,记者采访了市房管局长汪满火。

      记者:什么是经济适用住房?

      答: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给予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记者:2007年我市经济适用住房总面积是多少? 各县(市、区)的最高限价为多少?

      答:今年,全市商品房开发总量为251.84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是按不低于当地年度商品住房开发指标总量的20%建造的,全市的经济适用住房总面积应为50.37万平方米,其中,信州区14万平方米、最高限价为1000元/平方米;上饶县6万平方米、最高限价为810元/平方米;广丰县5万平方米、最高限价为960元/平方米;玉山县2.67万平方米、最高限价为950元/平方米;横峰县1.5万平方米、最高限价为773元/平方米;弋阳县3万平方米、最高限价为800元/平方米;铅山县3万平方米、最高限价为798元/平方米;德兴市4万平方米、最高限价为880元/平方米;婺源县1.6万平方米、最高限价为940元/平方米;万年县3万平方米、最高限价为800元/平方米;余干县3.6万平方米、最高限价为790元/平方米;鄱阳县3万平方米、最高限价为800元/平方米。

      目前,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的地址已经选定,第一期位于三江新城区,占地64.3亩,建筑面积为6万平方米,今年6月底就可完工;第二期位于方志敏大道以北,占地60亩,建筑面积为5万平方米,将在今年11月底完工;第三期选址在原染织厂老职工宿舍,今年年底前完工。

      记者: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便宜,质量方面有没有保证?

      答: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应用先进、成熟、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做到标准适度、功能齐全、质量优良、环境优美、便利节能。楼宇之间的间隔以及小区的绿化都将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设和布局,绝不会出现握手楼的现象,更不会因为价格上比商品房便宜而降低其质量标准。目前,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标准正在制定当中,请购买者放心,建成后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还将实行物业管理。(记者 杨津玉)

编辑: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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